發布日期:2023-01-19 瀏覽次數: 字號:AAA
尊敬的客戶:
為積極響應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稅務局《關于進一步開展全面數字化的電子發票試點工作的公告》的文件精神,提升客戶服務水平,推動智慧港口發展,自即日起,上海國際港務(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將逐步推行全面數字化的電子發票(以下簡稱“全電發票”),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1、自即日起,原增值稅紙質專用發票、普通發票,增值稅電子專用發票、普通發票以及定額發票將逐步轉為以全電發票形式交付(發票樣式詳見附件)。
2、根據稅局文件精神,全電發票的法律效力、基本用途等與現有發票相同,客戶可自行下載、打印。其中,帶有“增值稅專用發票”字樣的全電發票,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與現有增值稅專用發票相同;帶有“普通發票”字樣的全電發票,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與現有增值稅普通發票相同。
3、全電發票可通過客戶預留的電子郵箱發送,也可登錄上港集團電子發票平臺(https://invoice.sipg.com.cn/)下載。
附:全電發票樣式
上海國際港務(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一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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