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知
尊敬的客戶:
接臺灣代理通知,自 2024 年 10 月 1 日起臺灣地區將全面實施貨柜拖車過磅的操作規范,臺灣線南北貨物對于臺灣外拖作業作了限重要求。
我司對基隆港卸船后外拖至內陸相關堆場或桃園以及臺中港、高雄港的貨物重量限制調整如下:
1、20'GP 貨物重量(不含箱重)不超過 20 噸
2、40'GP/HC 貨物重量(不含箱重)不超過 25 噸
3、20'TK 箱貨總重 不超過 22 噸
對于上述重量瞞報裝船的超重貨物,導致基隆港不能卸船而退運,以及臺中、高雄港收貨人無法提貨上路而長期滯留碼頭所產生的高額費用均由訂艙代理人承擔,惠請周知。
*上述標準自 ETD 9/26 HAI MEN S627 開始執行。
民生國際船務代理有限公司
2024.9.18